奎扎替尼(Quizartinib)的用法用量和劑量調整

發佈時間:2026-04-10 文章來源:大熊製藥 推薦人數:72

使用奎扎替尼時,遵守規定的用藥方案直接影響治療效果和病人安全。患者應嚴格遵循醫生關於奎札替尼使用的指示。

患者選擇

選擇接受奎扎替尼治療的AML患者基於FLT3-ITD突變陽性。

推薦劑量

治療持續時間包括最多2個週期的奎扎替尼聯合誘導阿糖胞苷和蒽環類藥物,最多4個週期的奎扎替尼聯合治療,阿糖胞苷鞏固治療,以及最多36個週期的奎扎替尼治療,不可接受的毒性進展。維持治療應在鞏固化療後,當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 500/mm³且血小板計數> 50,000/mm³時啟動。

各治療階段的建議劑量

誘導期:從第8天開始(7+3方案),每週期口服35.4 mg每日一次,持續2週(第8-21天),最多2個週期。對於第二個誘導週期使用5+2方案的患者,奎札替尼將在第6-19天給藥。

鞏固期:從第6天開始,每週期口服35.4 mg每日一次,持續2週(第6-19天),最多4個週期。

維持期:如果QTcF ≤ 450 ms,第一個週期第1-14天口服26.5 mg每日一次,從第15天起增加至53 mg每日一次。如果在誘導或鞏固期間觀察到QTcF > 500 ms,則維持26.5 mg每日一次的劑量。無週期間隔,每日一次,最多36個週期。對於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HSCT)的患者,應在預處理方案開始前7天停止奎扎替尼治療。奎札替尼應每日大致相同時間口服,空腹或隨餐服用。片劑應整片吞服,不可切割、壓碎或咀嚼。若發生嘔吐,無需補服;等到下一次預定時間。若漏服或未在常規時間服用,應盡快在同一天服用,隔天恢復常規劑量。請勿在同一天服用兩次劑量。

不良反應監測與劑量調整

僅在QTcF ≤ 450 ms時才可啟動奎扎替尼治療。在誘導和鞏固期間,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週進行ECG,或根據臨床需求更頻繁地進行。在維持期間,治療前每週進行ECG,至少在劑量啟動和增加後的第一個月內,此後根據臨床需要進行。僅在QTcF ≤ 450 ms時增加劑量。矯正電解質異常(低血鉀和低鎂血症),並儘可能避免與延長QT間期的藥物併用。

針對不良反應的建議劑量調整

QTcF 450-480ms(1級):繼續使用奎扎替尼。

QTcF 481-500ms(2級):減少奎扎替尼劑量。如果在下一個週期QTcF降至<450ms,可以恢復原劑量。在劑量增加的第一個週期密切監測患者的QT延長。

QTcF > 500ms(3級):暫停奎扎替尼治療。當QTcF恢復至<450ms時,以減量後的劑量恢復治療。如果在誘導或鞏固期間觀察到QTcF > 500ms,則維持26.5 mg每日一次的維持劑量。

復發性QTcF > 500ms(3級):如果在適當減量並糾正/消除其他風險因素(如血清電解質異常、合用延長QT間期的藥物)後仍復發,則永久停用奎扎替尼。

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多形性室性心動過速或危及生命的心律不整體徵/症狀(4級):永久停用奎扎替尼。

3級或4級非血液學不良反應:暫停奎扎替尼治療。若不良反應改善至1級或以下,以原劑量恢復治療;如果改善至2級,以減量後的劑量恢復治療;如果3級或4級不良反應持續超過28天,則停藥。

3級或4級低血鉀(<3 mmol/L)或低鎂血症(<0.4 mmol/L或<0.9 mg/dL):暫停奎扎替尼治療。根據機構指引矯正低血鉀和低鎂血症。當不良反應改善至2級或以下且無症狀時,可原劑量重新開始奎扎替尼治療。

緩解後出現的4級中性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減少奎扎替尼劑量。

與強效CYP3A抑製劑合用的劑量調整

與強效CYP3A抑製劑合用時,減少奎扎替尼劑量:

當前劑量:536599969600000 每日劑量。

目前劑量:35.4 mg每日一次;調整為17.7 mg每日一次。

目前劑量:26.5 mg每日一次;調整為17.7 mg每日一次。

在使用強效CYP3A抑制劑期間,目前劑量為17.7 mg每日一次時停用奎扎替尼治療。

停用強效CYP3A抑制劑五個半衰期後,將奎扎替尼劑量恢復至開始使用抑制劑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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