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癌症患者之間存在顯著的個體差異,包括腫瘤分子特徵、身體狀況和合併症,藥物代謝和反應都會影響用藥。因此,嚴格遵守醫生的處方至關重要。
1. 病患選擇
恩曲替尼適用於基於腫瘤或血漿樣本中存在ROS1重排的轉移性NSCLC患者。血漿樣本檢測僅適用於無法取得腫瘤組織時。
恩曲替尼適用於基於腫瘤或血漿樣本中存在NTRK基因融合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實體瘤患者。血漿樣本檢測僅適用於無法取得腫瘤組織時。
2. 開始恩曲替尼治療前的建議評估和檢查
在開始恩曲替尼治療前,應評估左心室射血分數(LVEF)、血清尿酸水平、QT間期和電解質。
3. 恩曲替尼的劑型
醫師應依照所需劑量及病人需求,開立最適合的恩曲替尼劑型。恩曲替尼有兩種劑型:膠囊(整粒吞服)、口服混懸液(或用於腸內給藥)或可與軟食同服的口服顆粒。
100mg和200mg膠囊:整粒膠囊適用於能夠整粒吞服膠囊且所需劑量為100mg倍數的患者。口服混懸液膠囊適用於吞嚥困難或無法吞嚥膠囊,或需要腸內給藥(例如透過胃管或鼻胃管)的患者,且僅在需要10mg劑量遞增時使用。
每包50mg口服顆粒:應將顆粒撒在一匙或多匙軟食上。這些顆粒適用於吞嚥困難或無法吞嚥膠囊但能吞嚥軟食且所需劑量為50mg倍數的患者。顆粒不應用於製備混懸液,也不應從50mg顆粒包中取用部分顆粒來製備劑量。顆粒不應用於腸內給藥,以免堵塞管路。
4. 恩曲替尼的給藥方法
恩曲替尼膠囊、混懸液膠囊或顆粒每日一次,隨餐或空腹服用。
如果漏服一劑恩曲替尼,應盡快補服,除非距離下次服藥時間不足12小時。在這種情況下,應跳過漏服的劑量,在常規時間服用下一次劑量。
如果服藥後立即發生嘔吐,應重複給藥。
5. 恩曲替尼治療ROS1陽性非小細胞肺癌的建議劑量
恩曲替尼的建議劑量為600 mg口服,每日一次,隨餐或空腹服用,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6. 恩曲替尼治療NTRK基因融合陽性實體瘤的建議劑量
對於成人和BSA ≥ 1.51 m²的兒童,恩曲替尼的建議劑量為600 mg口服,每日一次,隨餐或空腹服用,直至疾病出現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對於6個月以上的兒科患者,建議劑量根據年齡和體表面積(BSA)確定:
當BSA ≤ 0.50 m²時,建議每日劑量為300 mg/m²。
當BSA為0.51–0.80 m²時,建議每日劑量為200 mg。
當BSA為0.81–1.10 m²時,建議每日劑量為300 mg。
當BSA為1.11–1.50 m²時,建議每日劑量為400 mg。
當BSA ≥ 1.51 m²時,建議每日劑量為600 mg每日一次。
對於大於1個月但≤6個月的兒科患者,建議劑量為250 mg/m²,口服,每日一次。為達到10 mg劑量遞增,必須使用配製成口服混懸液的膠囊。
7.針對不良反應的恩曲替尼劑量調整
對於成人和兒科患者,恩曲替尼管理不良反應的建議劑量降低方案如下:
當起始劑量為250 mg/m²或300 mg/m² mg/m²時,第一次劑量降至起始劑量的三分之二,第二次劑量降至起始劑量的三分之一。如果經過兩次劑量降低後患者仍無法耐受恩曲替尼,應永久停藥。
當起始劑量為200 mg時,第一次劑量降至150 mg每日一次;第二次劑量降至100 mg每日一次。
當起始劑量為300 mg時,第一次劑量降至200 mg每日一次;第二次劑量降至100 mg每日一次。
當起始劑量為400 mg時,第一次劑量降至300 mg每日一次;第二次劑量降至200 mg每日一次。
當起始劑量為600 mg時,第一次劑量降至400 mg每日一次;第二次劑量降至200 mg每日一次。為達到10 mg劑量遞增,必須使用配製成口服混懸液的膠囊。
不同不良反應及其嚴重程度對應的劑量調整如下:
充血性心臟衰竭:對於2級或3級充血性心臟衰竭,應暫停恩曲替尼治療直至恢復後≤1級,然後以降低的劑量恢復給藥;對於4級充血性停用心替尼。
中樞神經系統影響:對於不可耐受的2級中樞神經系統影響,應暫停恩曲替尼治療直至恢復至≤1級或基線水平,然後根據臨床情況以相同或降低的劑量恢復給藥;對於3級中樞神經系統影響,應暫停恩曲替尼級治療至第14級或基線替尼的水平
肝毒性:對於3級肝毒性,應暫停恩曲替尼治療直至恢復至≤1級或基線水平。若在4週內緩解,可以相同劑量恢復治療;如果在4週內未緩解,應永久停用恩曲替尼;如果復發的3級事件在4週內得到緩解,可以降低的劑量恢復治療。對於4級肝毒性,應暫停恩曲替尼治療直至恢復至≤1級或基線水平。若在4週內緩解,可以降低的劑量恢復治療;如果在4週內未緩解,應永久停用恩曲替尼;如果發生復發的4級事件,應永久停用恩曲替尼。若ALT或AST大於3倍ULN,且總膽紅素大於1.5倍ULN(無膽汁淤積或溶血),應永久停用恩曲替尼。
高尿酸血症:對於有症狀或4級高尿酸血症,應啟動降尿酸藥物治療,並暫停恩曲替尼治療直至症狀改善,然後根據嚴重程度以相同或降低的劑量恢復恩曲替尼治療。
QT間期延長:若QTc大於500 ms,應暫停恩曲替尼治療至QTc間期恢復至基線。如果確定並糾正了QT延長的原因,可以相同劑量恢復治療;如果未發現QT延長的其他原因,應以降低的劑量恢復治療。若出現尖端扭轉型心室心搏過速、多形性心室心搏過速或嚴重心律不整的徵兆/症狀,應永久停用恩曲替尼。
視力損害:如果發生2級或更高級別的視力損害,應暫停恩曲替尼治療直至改善或穩定,必要時進行眼科評估,然後根據臨床情況以相同或降低的劑量恢復治療。
貧血或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如果發生3級或4級貧血或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應暫停恩曲替尼治療直至恢復至≤2級,然後根據臨床情況以相同或降低的劑量恢復治療。
其他不良反應:如果發生3級或4級不良反應,應暫停恩曲替尼治療直至不良反應消退或改善至≤1級或基線水平。若在4週內反應消退,可以相同或降低的劑量恢復治療;如果在4週內反應未消退,應永久停用恩曲替尼;如果4級事件復發,應永久停用恩曲替尼。
8. 針對藥物交互作用的恩曲替尼劑量調整中度和強效CYP3A抑制劑成人和2歲以上兒童:
應避免恩曲替尼與中效或強效CYP3A抑制劑聯合使用。如果無法避免合併用藥,應減少恩曲替尼劑量並將合併用藥時間限制在14天或更短。特定劑量調整如下:
如果起始劑量為200 mg,且聯用中效CYP3A抑制劑,調整為50 mg每日一次;如果聯用強效CYP3A抑制劑,調整為50 mg隔日一次。
當起始劑量為300 mg時,如果聯用中效CYP3A抑制劑,將劑量調整為100 mg每日一次;如果聯用強效CYP3A抑制劑,將劑量調整為50 mg每日一次。
當起始劑量為400 mg時,如果聯用中效CYP3A抑制劑,將劑量調整為200 mg每日一次;如果聯用強效CYP3A抑制劑,將劑量調整為50 mg每日一次。
當起始劑量為600 mg時,如果聯用中效CYP3A抑制劑,將劑量調整為200 mg每日一次;如果聯用強效CYP3A抑制劑,將劑量調整為100 mg每日一次。
對於起始劑量低於200 mg的兒科患者,應避免與中效或強效CYP3A抑制劑合併使用。
在停用強效或中效CYP3A抑制劑3-5個消除半衰期後,將恩曲替尼劑量恢復至開始聯合使用CYP3A抑制劑之前的水平。
中效與強效CYP3A誘導劑
應避免恩曲替尼與中效或強效CYP3A誘導劑合併使用,因為這可能降低恩曲替尼的療效。
9. 恩曲替尼的製備與給藥說明
恩曲替尼膠囊:整粒吞服;請勿壓碎或咀嚼膠囊。
用於口服或腸內給藥的恩曲替尼膠囊混懸液的製備:建議醫療專業人員在首次給藥前與患者或護理人員討論要加入的水或牛奶的體積以及要抽取的口服混懸液的體積。使用所需劑量的恩曲替尼,使用100 mg或200 mg膠囊。將膠囊內容物倒入室溫飲用水或牛奶中,靜置15分鐘,製備口服懸浮液。製備後立即給藥。如果在2小時內未使用,請丟棄任何未使用的混懸液。患者服用口服混懸液後應喝水以確保完全吞嚥。對於腸內給藥(例如透過胃管或鼻胃管),請使用8FR或更大的腸內管。當給藥體積≥3 mL時,將體積分成至少兩份。每次給藥後沖洗管路,沖洗體積等於給藥劑量的體積。
恩曲替尼口服顆粒:撒在一匙或多匙軟食(如蘋果醬、優格或布丁)上,並在製備後20分鐘內服用。請勿壓碎或咀嚼以避免苦味。患者服用顆粒後應喝水以確保完全吞嚥。請勿使用50 mg顆粒包的部分來製備劑量,也不要將顆粒製劑用於腸內管給藥,以免堵塞管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