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替尼(Pralsetinib)是由Blueprint Medicines, Inc.開發的強效、高選擇性RET酪胺酸激酶抑制劑。它用於治療RET融合陽性的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和RET突變的甲狀腺癌,標誌著RET驅動型腫瘤精準醫療的里程碑。
普拉替尼適應症
1. 非小細胞肺癌(NSCLC)
用於治療成人轉移性RET融合陽性NSCLC。被FDA授予用於治療JAK1/2陽性或TRKC陽性NSCLC的孤兒藥資格。
2. 甲狀腺癌
用於治療成人和12歲以上兒童需要係統全身治療且放射性碘難治(如果適用放射性碘治療)的晚期或轉移性RET融合陽性甲狀腺癌。被FDA授予治療該癌症的孤兒藥資格。
以上資訊來自藥物官方網站,僅反映該藥物在海外註冊上市國家的適應症情況,不代表在中國大陸的批准用途。請勿根據此資訊做出任何治療決策。
普拉替尼劑量與用法
1. 治療前篩檢
(1)對於非小細胞肺癌或甲狀腺癌患者,確認存在RET基因融合。
(2)評估血清丙胺酸轉氨酶(ALT)與天門冬胺酸氨基轉移酶(AST)濃度。
(3)評估血壓。高血壓未控制的患者不應開始普拉替尼治療。
(4)確認具有生育能力的婦女的妊娠狀態。
2. 病患監測
(1)在治療的前3個月內,每2週評估一次血清ALT和AST濃度,之後每月評估一次,並根據臨床情況進行監測。
(2)在開始普拉替尼治療1週後監測血壓,之後至少每月監測一次,並根據臨床情況進行監測。
(3)在接受普拉替尼治療的未發育成熟動物中觀察到骨骼和牙齒異常;應對骨骺未閉合的青少年進行生長板狀態監測。
(4)密切監測腫瘤溶解症候群風險的患者(例如腫瘤負荷高、腫瘤生長快、腎功能不全或脫水的患者)。
(5)監測間質性肺病或肺炎的徵兆(如呼吸困難、咳嗽、發燒)。
3. 給藥方法
(1)口服給藥
每日一次,空腹服用(即進食後至少2小時及進食前至少1小時)。
(2)漏服處理
如果漏服,應在想起當天的同一天內盡快補服。下一次劑量應在原定的計劃時間服用。
(3)嘔吐處理
如果在服用藥物後發生嘔吐,無需補服額外劑量;下一次劑量應在原定的計劃時間服用。
4. 常用劑量
(1)甲狀腺癌兒童患者
12歲以上:每日一次400mg。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2)成人非小細胞肺癌
每日一次400mg。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3)成人甲狀腺癌
每日一次400mg。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以上資訊來自藥物官方網站,僅反映該藥物在中國大陸以外註冊上市國家的劑量範圍,不代表在中國大陸的批准使用範圍。請勿根據此資訊做出任何治療決策。
普拉替尼常見不良反應
(1)常見不良反應(≥25%)
肌肉骨骼疼痛、便秘、高血壓、腹瀉、咳嗽、水腫、發燒、疲倦、疲倦。
(2)常見3級或4級實驗室異常(≥2%)
淋巴細胞減少、嗜中性球減少、磷酸鹽降低、血紅素降低、白血球減少、鈉降低、校正鈣降低、ALT/AST、磷酸鹽降低、鹼性磷酸酶升高、血小板減少或降低。
普拉替尼注意事項
1. 間質性肺部疾病(ILD)/肺炎
已有嚴重、危及生命和致命的ILD或肺炎報告。監測提示ILD或肺炎的肺部症狀,如咳嗽、呼吸困難和發燒。對於出現提示ILD的急性或加重的呼吸道症狀(如呼吸困難、咳嗽和發燒)的任何患者,應立即停用普拉替尼,並立即調查ILD。
2. 高血壓
已有高血壓報告,包括3級和4級高血壓。治療期間發生的高血壓通常可以透過抗高血壓治療來控制。
對於高血壓未控制的患者,不應開始普拉替尼治療。在開始治療前評估血壓,治療1週後至少每月監測一次血壓,之後視臨床狀況而定。在治療期間根據需要啟動抗高血壓治療或調整方案以控制血壓。如果發生高血壓,可能需要中斷治療、減量或永久停藥。
3. 肝毒性
已有嚴重肝臟不良反應報告。建議在開始普拉替尼治療前監測ALT和AST水平。前3個月內每2週監測一次,之後每月監測一次,並依臨床進展進行監測。肝毒性可能需要中斷治療、減量或永久停藥。
4. 出血事件
已有嚴重(包括致命)出血事件的報告。發生嚴重或危及生命出血的患者應永久停藥。
5. 腫瘤溶解症候群
在接受普拉替尼治療的髓樣甲狀腺癌患者中已有腫瘤溶解症候群的報告。密切監測有腫瘤溶解症候群風險的患者(例如腫瘤生長迅速、高腫瘤負荷、腎功能不全或脫水的患者)。考慮適當的預防措施(如充分的補液)。
6. 傷口癒合併發症
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訊號路徑抑制劑(如普拉替尼)可能會影響傷口癒合。在擇期手術前至少停用普拉替尼5天。在大手術後至少2週內或傷口完全癒合前不應使用普拉替尼。傷口癒合併發症緩解後恢復普拉替尼治療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7. 胎兒/新生兒發病及死亡
可能對胎兒造成傷害。在動物實驗中觀察到胚胎毒性和畸形。開始治療前確認妊娠狀態。治療期間避免懷孕。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普拉替尼治療期間以及末次給藥後2週內應使用有效的非荷爾蒙避孕方法。
建議有此類女性伴侶的男性在接受本藥治療期間以及末次給藥後1週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果在懷孕期間使用,應告知患者對胎兒的潛在危害。
普拉替尼特殊族群
1. 妊娠
可能對胎兒造成傷害。開始治療前確認妊娠狀態。如果在懷孕期間使用,應告知患者對胎兒的潛在危害。
2. 哺乳期
目前尚不清楚普拉替尼或其代謝物是否進入乳汁、影響乳汁分泌或對母乳哺育的嬰兒產生影響。女性在治療期間以及末次給藥後1週內不應哺乳。
3.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
在開始普拉替尼治療前確認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妊娠狀態。建議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療期間及末次給藥後2週內使用有效的非荷爾蒙避孕方法。建議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侶的男性在治療期間及末次給藥後1週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4. 兒童使用
普拉替尼治療轉移性RET融合陽性非小細胞肺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普拉替尼在12歲及以上RET融合陽性甲狀腺癌兒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評估成人普拉替尼臨床研究數據以及12歲及以上兒科患者藥代動力學數據的外推支持。
5. 老年使用
與較年輕的成年人相比,未觀察到安全性的整體差異。
6. 肝功能損害
輕度、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損害:藥物動力學無顯著變化;無需調整劑量。
7. 腎功能損害
群體藥物動力學分析顯示,輕度或中度腎功能損害不影響普拉替尼的暴露量。尚未對重度腎功能損害進行研究。
普拉替尼藥物交互作用
1.影響或受肝微粒體酵素影響的藥物
(1)強效或中效CYP3A抑制劑和/或P-糖蛋白抑制劑
這些藥物可能會增加普拉替尼的暴露量,增加不良反應的風險或嚴重程度。避免普拉替尼與強效或中效CYP3A抑制劑和/或P-糖蛋白抑制劑合併使用。若無法避免與強效或中效CYP3A和/或P-糖蛋白抑制劑併用,應依醫師指示減少普拉替尼的劑量。停用P-糖蛋白和/或CYP3A抑制劑後(經過3-5個消除半衰期),將普拉替尼劑量恢復到開始P-糖蛋白和/或CYP3A抑制劑之前的水平。
(2)強效或中效CYP3A誘導劑
這些藥物可能會降低普拉替尼的暴露量並降低其療效。避免普拉替尼與強效或中效CYP3A誘導劑併用。若無法避免與強效或中效CYP3A誘導劑併用,應依說明書指示增加普拉替尼的劑量,從聯用第7天開始增加。停用中效或強效CYP3A誘導劑至少14天后,將普拉替尼劑量恢復到開始中效或強效CYP3A誘導劑之前的水平。
2. 某些特定藥物
抗酸劑、環孢素、組胺H2受體拮抗劑、依非韋倫、氟康唑、伊曲康唑、質子幫浦抑制劑、利福平、維拉帕米、伏立康唑等可能會發生交互作用。請避免同時使用或諮詢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