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是一種由Exelixis生物製藥公司開發的廣譜、多標靶抗腫瘤藥物。大多數抗腫瘤藥物靶向1-3個靶點,而卡博替尼(Cabozantinib)靶向超過9個靶點,確立了其廣譜抗腫瘤活性。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適應症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是一種多受體酪胺酸激酶抑制劑。其FDA核准的適應症包括:
1. 甲狀腺髓樣癌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膠囊:用於治療晚期、轉移性甲狀腺髓樣癌。其療效基於無惡化存活期的改善確定。指引通常支持包括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在內的酪胺酸激酶抑制劑作為晚期和轉移性甲狀腺髓樣癌的第一線治療。美國FDA已將其指定為治療該疾病的孤兒藥。
2. 分化型甲狀腺癌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用於治療12歲及以上成人和兒童患者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分化型甲狀腺癌(DTC),這些患者在接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治療後不治病指引指出,對於轉移性放射性碘難治性分化型甲狀腺癌患者,如果疾病進展迅速、有症狀和/或緊急,且無法透過其他方法控制,應考慮使用酪胺酸激酶抑制劑。
3. 腎細胞癌
單藥用於晚期腎細胞癌(RCC)患者;與納武利尤單抗合併作為一線治療。指引通常支持包括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在內的酪胺酸激酶抑制劑用於初治和經治的晚期腎細胞癌。
4. 肝細胞癌
用於先前接受過索拉非尼治療的肝細胞癌(HCC)患者。指引通常支持包括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在內的另一種酪胺酸激酶抑制劑作為接受多種第一線治療的HCC患者的二線治療。美國FDA已將其指定為治療肝細胞癌的孤兒藥。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用法用量
1. 兒童分化型甲狀腺癌
(1) 12歲以上且體表面積≥1.20 mg的兒童。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2) 12歲以上且體表面積<1.2 m²的兒童患者:每日40 mg。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2. 成人甲狀腺髓樣癌:
每日口服140 mg(1粒80 mg膠囊及3粒20 mg膠囊)。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3. 分化型甲狀腺癌
體表面積≥1.2 m²的成人:每日60 mg。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4. 腎細胞癌
(1) 單一治療:每日60 mg。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2) 合併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每日40 mg。合併納武利尤單抗,每2週240 mg(30分鐘靜脈輸注)或每4週480 mg(30分鐘靜脈輸注)。持續治療長達2年,或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5. 肝細胞癌
每日60 mg,持續治療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常見不良反應
1.卡博替尼(Cabozantinib)膠囊(發生率≥25%):腹瀉、口腔炎、手掌足底紅斑感覺障礙症候群(手足症候群)、體重減輕、食慾減退、噁心、疲勞、口腔疼痛、髮色改變、味覺障礙、高血壓、腹痛、便秘、AST升高、ALT升高、淋巴球減少症、髮色改變、味覺障礙、高血壓、腹痛、便秘、AST升高、ALT升高、低血鈣、血性低血鈣、低血脂、低血性
2.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發生率≥20%):腹瀉、疲勞、手掌足底紅斑感覺障礙症候群(手足症候群)、食慾減退、高血壓、噁心、嘔吐、體重減輕、便秘。
3.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合併納武利尤單抗(發生率≥20%):腹瀉、疲勞、肝毒性、手掌足底紅斑感覺障礙症候群(手足症候群)、口腔炎、皮疹、高血壓、甲狀腺功能減退症、肌肉骨骼疼痛、食慾減退、呼吸、味、情緒性、情緒性、咳嗽、肌肉骨骼疼痛、食慾不振、胃痛、味、情緒性、情緒性、性、咳嗽、肌肉、性、性、性、性、性、咳嗽感、肌肉味、性、性、性、性、性、性、咳嗽性、感性、感性、情緒性、情緒性、性、性、性、性、性、肌肉、性、性、性、心性疾病、反應性疾病)。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注意事項
1. 穿孔及瘻管:監測病患是否有穿孔及瘻管症狀。發生胃腸道穿孔或瘻管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
2. 出血:已有嚴重、有時致命的出血報告,包括咳血和胃腸道出血。嚴重出血或有近期出血史、咳血、嘔血或黑便的患者禁用本品。手術前或發生3級或4級出血時應停止治療。
3. 血栓栓塞事件:血栓栓塞事件風險增加。已有靜脈血栓栓塞和動脈血栓栓塞的報告。發生急性心肌梗塞或需要醫療介入的動脈/靜脈血栓栓塞事件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
4. 傷口癒合受損:已有傷口癒合併發症的報告。擇期手術(包括侵入性牙科操作)前至少3週應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大手術後,在臨床評估傷口充分癒合後至少2週可恢復治療。傷口癒合併發症解決後恢復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5. 高血壓:治療引起的高血壓發生率增加。未控制的高血壓患者不應開始使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血壓。對於藥物無法充分控制的高血壓,應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血壓控制後以減低的劑量恢復治療。如果發生高血壓危像或儘管採取最佳醫療管理仍無法控制高血壓,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
6. 下顎骨壞死(ONJ):已有下顎骨壞死的報告。症狀可能包括下顎疼痛、骨髓炎、骨炎、骨侵蝕、牙齒或牙周感染、牙痛、牙齦潰瘍或糜爛、持續性下顎疼痛或牙科手術後口腔或下顎癒合延遲。下顎骨壞死一旦解決,可以減低的劑量恢復使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Cabometyx)。
7. 腹瀉:如果發生腹瀉,應暫停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直至腹瀉緩解至1級,然後以減低的劑量恢復治療。
8. 手掌足底紅斑感覺障礙綜合症:如果發生手掌足底紅斑感覺障礙綜合徵,可能需要暫時中斷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治療並減低劑量。
9. 蛋白尿: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尿蛋白。發生腎病症候群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如果出現蛋白尿,可能需要暫時中斷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治療並減低劑量。
10. 可逆性後部腦病變綜合症(RPLS):當患者出現癲癇發作、頭痛、視力障礙、意識混亂或精神功能改變時,應考慮可逆性後部腦病綜合徵。可逆性後腦病變患者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
11. 肝毒性:與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單藥治療相比,接受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Cabometyx)合併納武利尤單抗治療的患者發生3級或4級肝毒性和ALT/AST升高的發生率更高。
根據嚴重程度,應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Cabometyx),並在恢復治療時減低劑量。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肝酵素;當卡博替尼(Cabozantinib)與納武利尤單抗合併使用時,應考慮較頻繁的監測。如果肝臟酵素升高,應暫時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Cabometyx)和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並考慮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
12. 腎上腺功能不全:在接受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Cabometyx)合併納武利尤單抗治療的患者中,已有原發性或繼發性腎上腺功能不全的報道。在臨床試驗中,腎上腺功能不全的管理包括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暫時中斷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和納武利尤單抗聯合治療和/或荷爾蒙替代治療。
對於2級或更高等級的腎上腺功能不全,應根據臨床指徵啟動症狀治療(包括荷爾蒙替代治療)。依嚴重程度,應暫時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Cabometyx)和/或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並以減低的劑量恢復卡博替尼(Cabozantinib)(Cabometyx)治療。
12. 甲狀腺功能障礙:在開始使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Cabometyx)之前,應評估患者是否有甲狀腺功能障礙的跡象。治療期間,應監測甲狀腺功能障礙的徵兆和症狀,並根據臨床指徵進行管理。
13. 低血鈣:在接受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治療的患者中已有低鈣血症的報道。監測血清鈣水平,必要時補充鈣劑。依嚴重程度,可在低血鈣恢復後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並以減低劑量恢復治療,或永久停用。
14. 胎兒/新生兒發病率和死亡率:可能對胎兒造成傷害;在動物中已證明具有胚胎毒性、胎兒毒性和致畸性。應建議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本品治療期間和停藥後4個月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若本品在懷孕期間使用或患者懷孕,應告知其對胎兒的潛在危害。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特殊人群用藥
1. 懷孕:可能對胎兒造成傷害。 1. 妊娠狀態:在開始治療前,確認有生育能力婦女的妊娠狀態,並建議她們在本品治療期間和末次給藥後4個月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2. 哺乳:尚不清楚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或其代謝物是否進入人乳。本品對母乳哺育的嬰兒或乳汁生成的影響未知。女性在治療期間和末次給藥後4個月內不應哺乳。
3.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應建議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治療期間和末次給藥後4個月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4. 兒童使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Cabometyx)在12歲及以上兒童分化型甲狀腺癌(DT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確立;在12歲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立。對於治療期間骨骺開放的兒童,建議監測骨骺和縱向生長。
5. 老年使用:膠囊:在65歲以上的患者中,經驗有限,無法確定反應是否與年輕成人不同。在成人(20-86歲)中,藥物動力學不受年齡影響。
錠劑:在65歲及以上患者與年輕患者之間未觀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總體差異。
6. 肝功能損害:輕度至中度肝功能損害:觀察到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暴露量增加。
重度(Child-Pugh C級)肝功能損害:尚未研究。
7. 腎功能損害:尚未在重度腎功能損害或需要透析的患者中進行研究。輕度或中度腎功能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劑量。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儲存
膠囊:20-25°C(允許偏差15-30°C)。
片劑:20-25°C(允許偏差15-30°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