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納替尼在已上市的國家或地區,可在醫院藥局或經授權的當地藥局取得。
如何購買普納替尼
患者通常需透過以下合法管道取得:
1. 海外就醫:患者可前往已核准該藥品的國家或地區(例如美國及部分歐洲國家)就醫。經合格腫瘤專科醫師評估並開立處方後,即可在當地藥局購買。
2. 信譽良好的醫療服務機構:部分信譽良好的醫療服務機構可能為符合條件的患者提供跨國轉介及藥物取得諮詢服務。
3. 參與臨床試驗:患者可尋找國內與 普納替尼或同類新藥相關的臨床試驗計畫,並透過官方管道登記。若成功納入,患者可接受免費藥物治療及專業醫療監測。
普納替尼用法用量
1. 新診斷的費城染色體陽性(Ph+)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LL)(合併化學治療)
(1) 起始劑量:每日一次,每次 30 mg,口服。
(2) 劑量調整:引導治療後達到微量殘留病灶陰性之完全緩解時,應將劑量調降至每日一次,每次 15 mg。
2. 費城染色體陽性(Ph+)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LL)單一療法(無其他 TKI 適用或 T315I 陽性)
起始劑量:每日一次,每次 45 mg,口服。
3. 慢性期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P-CML,對至少兩種 TKI 具抗藥性或不耐受)
(1) 起始劑量:每日一次,每次 45 mg,口服。
(2) 劑量調整:達到 BCR::ABL1 ≤ 1% 時,應將劑量調降至每日一次,每次 15 mg。
4. 加速期或急變期慢性骨髓性白血病(AP/BP-CML,無其他 TKI 適用)及 T315I 陽性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
(1) 起始劑量:每日一次,每次 45 mg,口服。
(2) 給藥方式:可隨餐或空腹服用。應整粒吞服,不可壓碎、剝半、咀嚼或溶解。若錯過一劑,請於次日平時服藥時間服用下一劑。請勿服用雙倍劑量。
普納替尼的不良反應
1. 常見不良反應(>20%)
(1) 單一療法
皮疹、關節痛、腹痛、頭痛、便祕、皮膚乾燥、高血壓、疲勞、水腫、發燒、噁心、胰臟炎/脂肪酶升高、出血、貧血、肝功能障礙。
(2) 合併化學治療
肝功能障礙、關節痛、皮疹、頭痛、發燒、腹痛、便祕、疲勞、噁心、口腔炎、高血壓、胰臟炎/脂肪酶升高、周邊神經病變、出血、發燒性嗜中性球減少症、水腫、嘔吐、感覺異常、心律不整。
2. 嚴重不良反應
動脈/靜脈血栓事件、心衰竭、肝毒性、高血壓、胰臟炎、神經病變、眼毒性、出血、骨髓抑制等。
普納替尼的注意事項
1. 血管阻塞事件
這是 普納替尼最嚴重的副作用之一,包括動脈與靜脈血栓。可能表現為心肌梗塞、中風、周邊動脈疾病等,甚至可能發生於無心血管疾病史的年輕患者。治療期間應監測相關症狀(如胸痛、呼吸困難、肢體疼痛/腫脹、口齒不清等),若出現任何症狀請立即就醫。
2. 心臟毒性
可能引起心衰竭、心律不整(例如心房顫動)等。患者應注意呼吸急促、胸痛、心悸、頭暈或昏厥等症狀。
3. 肝毒性
可能導致肝酵素升高、肝衰竭,甚至死亡。治療期間需定期監測肝功能。若出現黃疸、深色尿液、異常疲勞或出血傾向,應立即通報。
4. 高血壓
高血壓常見且可能嚴重。治療期間需常規監測血壓,並依醫囑使用降血壓藥物。若血壓控制不佳,可能需要調整 普納替尼的劑量。
5. 胰臟炎
表現為腹痛、噁心、嘔吐,常伴隨血清澱粉酶或脂肪酶升高。若出現相關症狀需立即檢查,並依嚴重程度調整用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