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奎扎替尼(Quizartinib)時,對處方用藥方案的依從性直接影響治療效果和病人安全。患者應嚴格遵循醫生關於奎扎替尼(Quizartinib)使用的指導。
1. 病人選擇:
選擇使用奎扎替尼(Quizartinib)治療AML的病人需基於FLT3-ITD突變陽性。
2.建議劑量:
治療持續時間包括最多2個週期的奎扎替尼(Quizartinib)聯合誘導化療(阿糖胞苷和蒽環類藥物)、最多4個週期的奎扎替尼(Quizartinib)聯合大劑量阿糖胞苷鞏固治療,以及最多4個週期的奎扎替尼(Quizartinib)聯合大劑量阿糖胞苷鞏固疾病治療,以及最多36個週期的治療奎替尼(Quizartbini),維持不死維持治療應在鞏固化療後、嗜中性球絕對計數>500/mm³且血小板計數>50,000/mm³時開始。
各治療階段的建議劑量
誘導階段:從第8天開始(7+3方案),每日一次口服35.4 mg,每個週期持續2週(第8-21天),最多2個週期。對於第二個誘導週期使用5+2方案的患者,奎札替尼(Quizartinib)將在第6-19天給藥。
鞏固階段:從第6天開始,每日一次口服35.4 mg,每個週期持續2週(第6-19天),最多4個週期。
維持階段:如果QTcF ≤ 450 ms,第一個週期的第1-14天每日一次口服26.5 mg,從第15天起增加至每日一次53 mg。如果在誘導或鞏固期間觀察到QTcF > 500 ms,則維持劑量為每日一次26.5 mg。無週期間隔,每日一次,最多36個週期。對於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HSCT)的患者,應在預處理方案開始前7天停止奎扎替尼(Quizartinib)治療。奎札替尼(Quizartinib)應每日約在同一時間口服,可與食物同服或不同服。藥片應整片吞服,不可切割、壓碎或咀嚼。如果發生嘔吐,無需補充劑量;等到下一個預定時間。若錯過劑量或未在常規時間服用,應在同一天內盡快服用,隔天恢復常規劑量。請勿在同一天服用兩次劑量。
3. 不良反應監測與劑量調整
僅在QTcF ≤ 450 ms時方可開始奎扎替尼(Quizartinib)治療。在誘發和鞏固階段,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週進行心電圖檢查,或根據臨床指徵更頻繁地進行。在維持階段,治療前每週進行心電圖檢查,至少在劑量開始和增加後的第一個月內進行,此後根據臨床指徵進行。僅在QTcF ≤ 450 ms時方可增加劑量。矯正電解質異常(低血鉀和低鎂血症),並儘可能避免與延長QT間期的藥物併用。
針對不良反應的建議劑量調整
QTcF 450-480ms(1級):繼續使用奎扎替尼(Quizartinib)。
QTcF 481-500ms(2級):降低奎扎替尼(Quizartinib)劑量。如果在下一週期QTcF降至<450ms,可恢復原劑量。在劑量增加後的第一個週期內密切監測患者的QT間期延長。
QTcF > 500ms(3級):停止奎扎替尼(Quizartinib)治療。當QTcF恢復至<450ms後,以降低後的劑量重新開始治療。如果在誘導或鞏固期間觀察到QTcF > 500ms,則維持劑量為每日一次26.5 mg。
復發性QTcF > 500ms(3級):如果在適當降低劑量並糾正/消除其他風險因素(例如,血清電解質異常、合用延長QT間期的藥物)後仍復發,則永久停用奎扎替尼(Quizartinib)。
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多形性室性心動過速或危及生命的心律不整的體徵/症狀(4級):永久停用奎扎替尼(Quizartinib)。
3級或4級非血液學不良反應:停止奎扎替尼(Quizartinib)治療。若不良反應改善至1級或以下,以原劑量恢復治療;如果改善至2級,以降低後的劑量恢復治療;如果3級或4級不良反應持續超過28天,則停藥。
3級或4級低血鉀(<3 mmol/L)或低鎂血症(<0.4 mmol/L或<0.9 mg/dL):停止奎扎替尼(Quizartinib)治療。根據機構指引矯正低血鉀和低鎂血症。當不良反應改善至2級或以下且無症狀時,可原劑量重新開始奎扎替尼(Quizartinib)治療。
緩解後出現4級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或血小板減少症:降低奎扎替尼(Quizartinib)劑量。
4. 與強效CYP3A抑製劑合用時的劑量調整
與強效CYP3A抑製劑合用時,降低奎扎替尼(Quizartinib)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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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劑量:每日一次35.4 mg;調整為每日一次17.7 mg。
目前劑量:每日一次26.5 mg;調整為每日一次17.7 mg。
在使用強效CYP3A抑制劑期間,若當前劑量為每日一次17.7 mg,則停止奎扎替尼(Quizartinib)治療。
在停用強效CYP3A抑制劑五個半衰期後,將奎扎替尼(Quizartinib)劑量恢復至開始使用抑制劑前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