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布替尼(Ibrutinib)是一種小分子藥物,可作為不可逆且強效的布魯頓酪胺酸激酶抑制劑。用於治療慢性淋巴球白血病、套細胞淋巴瘤和華氏巨球蛋白血症。
伊布替尼的成人常用劑量:
1. 慢性淋巴球白血病:口服,每日一次420毫克,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2. 華氏巨球蛋白血症:口服,每日一次420毫克,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3. 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口服,每日一次420毫克,直至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疾病進展、潛在惡性腫瘤復發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伊布替尼在兒童的劑量
h2>伊布替尼在兒童中的劑量1. 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常用劑量
1至12歲兒童:口服,每日一次240毫克,慢性移植物抗惡性腫瘤
2. 基於體表面積的cGVHD劑量
(1) 口服混懸液
基於體表面積的劑量(達到240 mg/m²):>/p>基於體表面積的劑量(達到240 mg/m²):>/p> m²:口服,每日一次84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0.4至0.5 m²:口服,每日一次105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0.5至0.6 m²:口服,每日一次133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0.6至0.7 m²:口服,每日一次154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0.7至0.8 m²:口服,每日一次182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0.8至0.9 m²:口服,每日一次203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0.9至1 m²:口服,每日一次231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至1.1 m²:口服,每日一次252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1至1.2 m²:口服,每日一次280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2至1.3 m²:口服,每日一次301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3至1.4 m²:口服,每日一次322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4至1.5 m²:口服,每日一次350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5至1.6 m²:口服,每日一次371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6 m²:口服,每日一次420毫克。
(2) 膠囊/片劑
基於體表面積的劑量(達到240 mg/m²):
體表面積大於0.7至1 m²:口服,每日一次210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至1.3 m²:口服,每日一次280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3至1.6 m²:口服,每日一次350毫克。
體表面積大於1.6 m²:口服,每日一次420毫克。
12歲以上:口服,每日一次420毫克。
伊布替尼注意事項
1. 給藥建議
(1) 每天大約在同一時間服用。
(2) 用一杯水整粒吞服膠囊或錠劑。
(3) 不要打開、弄碎或咀嚼膠囊。
(4) 不要切割、壓碎或咀嚼藥片。
(5) 首次開瓶後60天丟棄任何剩餘的口服混懸液。
(6) 治療期間避免食用葡萄柚和柳橙及其製品。
2. 監測建議
(1) 心血管
心臟病史與功能(基線);心律與功能;血壓。
(2) 血液學
出血症狀;每月全血球計數。
(3) 感染
感染與發燒。
(4) 代謝
腫瘤溶解症候群。
3. 腹瀉/漏服處理
腹瀉:可能發生腹瀉;如果腹瀉持續,請聯絡醫生。保持充足水分。
漏服:如果漏服一劑,在同一天盡快服用,第二天恢復正常用藥;不要額外服用藥物來彌補漏服的劑量。
4. 儲存需求
膠囊:在20°C至25°C下儲存藥瓶;允許暴露於15°C至30°C。在分發前保存在原包裝中。
口服混懸液:在2°C至25°C下儲存小瓶;請勿冷凍。在原始密封容器中分發。
錠劑:在20°C至25°C下儲存在原包裝中;允許短暫暴露在15°C至30°C。
伊布替尼在特殊人群中的劑量調整
1. 腎功能損害患者的劑量調整
輕度和中度腎功能損害(肌酸酐清除率大於25 mL/min):不建議調整劑量。
重度腎功能損害(肌酸酐清除率小於25 mL/min):無可用資料。
2. 肝功能損害患者的劑量調整
(1) B細胞惡性腫瘤成年患者
輕度肝功能損害(Child-Pugh A):口服,每日一次140毫克。
中度肝功能損害(Child-Pugh B):口服,每日70毫克。
重度肝功能損害(Child-Pugh C):不建議。
(2) 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疾病患者:總膽紅素大於正常上限的1.5至3倍:除非由非肝臟或吉爾伯特症候群引起:
12歲以上患者:口服,每日一次140毫克。
1至12歲及以下患者:口服,每日一次80 mg/m²。
總膽紅素大於正常上限的3倍:除非由非肝臟或吉伯特症候群引起,否則不建議。
伊布替尼不良反應的劑量調整
如果出現不良反應,應停用本品治療。一旦不良反應改善至1級或基線(恢復),應遵循建議的劑量調整方案。請嚴格遵守醫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