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是一種抗腫瘤藥,屬於多種受體酪胺酸激酶抑制劑。
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注意事項
1、穿孔和瘻管
(1)、接受卡博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1-3%報告了胃腸道穿孔,1%報告了瘻管,包括嚴重和致命病例。接受卡博替尼膠囊(Cometriq)的患者中有4%報告了非胃腸道瘻管(包括氣管/食道瘻),其中兩例(1%)致命。
(2)、監測患者穿孔和瘻管的症狀。發生胃腸道穿孔或瘻管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
2、出血
(1)、報告了嚴重(有時致命)的出血,包括咯血和胃腸道出血。接受卡博替尼膠囊(Cometriq)的患者發生≥3級不良出血事件的發生率高於安慰劑組(分別為3%對1%)。在接受卡博替尼錠劑(Cabometyx)治療腎細胞癌(RCC)、肝細胞癌(HCC)或分化型甲狀腺癌(DTC)的患者中,3至5級出血事件的發生率為5%。
(2)、監測患者出血的徵兆和症狀。嚴重出血或近期有出血、咯血、嘔血或黑便病史的患者禁用。手術前或發生3級或4級出血時應停藥。
3、血栓栓塞事件
(1)、血栓栓塞事件風險增加。報告了靜脈血栓栓塞和動脈血栓栓塞。
(2)、發生需要醫療介入的急性心肌梗塞或動脈或靜脈血栓栓塞事件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
4、傷口癒合受損
(1)、報告了傷口癒合併發症。
(2)、選擇性手術(包括有創牙科操作)前≥3週停用卡博替尼。大手術後≥2週,根據臨床判斷傷口充分癒合後恢復治療。傷口癒合併發症解決後恢復使用卡博替尼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5、高血壓
(1)、治療引起的高血壓發生率增加。在3期臨床研究中,接受卡博替尼膠囊(Cometriq)的患者中有61%發生1期或2期高血壓,而安慰劑組為30%;沒有患者發生惡性高血壓。接受卡博替尼錠劑(Cabometyx)的患者中有37%報告高血壓;3級或4級高血壓的發生率分別為16%及<1%。
(2)、未控制的高血壓患者不應開始卡博替尼治療。在開始治療前和治療期間定期監測血壓。對於經藥物治療未能充分控制的高血壓,應暫停卡博替尼;控制後,以減少的劑量恢復治療。發生高血壓危象,或儘管接受最佳藥物治療仍持續無法控制的高血壓,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
6、顎骨壞死
(1)、報告了ONJ。可能表現為下顎疼痛、骨髓炎、骨炎、骨侵蝕、牙齒或牙周感染、牙痛、牙齦潰瘍或糜爛、持續性下顎疼痛,或牙科手術後口腔或下顎延遲癒合。
(2)、在開始治療前和治療期間定期進行口腔檢查。建議患者保持良好的口腔衛生。
(3)、對於有創牙科操作,如可能,在計劃手術前≥3週停用卡博替尼。如果發生ONJ,應停藥直至ONJ完全消退。
(4)、ONJ消退後,以減少的劑量恢復卡博替尼錠劑(Cabometyx)治療。
7、腹瀉
(1)、接受卡博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62-63%報告腹瀉;10-16%的患者報告了3-4級腹瀉。
(2)、暫停卡博替尼直至腹瀉改善至1級,然後以減少的劑量恢復用藥。恢復卡博替尼膠囊(Cometriq)時,僅對不可耐受的2級腹瀉、對標準止瀉治療無反應的3級腹瀉或4級腹瀉減少劑量。
8、掌蹠紅腫疼痛症候群
(1)、接受卡博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45-50%報告掌蹠紅腫疼痛症候群(手足症候群),其中13%的患者為重度(3級或以上)。至少有一名患者報告了伴有甲下裂片狀出血和高血壓的手足皮膚反應。
(2)、如果發生掌蹠紅腫疼痛症候群,可能需要暫時中斷卡博替尼治療並減少劑量。
9、蛋白尿
(1)、報告了蛋白尿,包括一名腎病症候群患者。
(2)、治療期間定期監測尿蛋白。發生腎病症候群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如果發生蛋白尿,可能需要暫時中斷卡博替尼治療並減少劑量。
10、可逆性後部腦白質病症候群
(1)、一名接受卡博替尼治療的患者報告了RPLS。
(2)、對於出現癲癇發作、頭痛、視覺障礙、意識混亂或精神功能改變的患者,應考慮RPLS的可能性。磁振造影(MRI)是確診所必需的。發生RPLS的患者應永久停用卡博替尼。
11、肝毒性
(1)、與卡博替尼單藥相比,卡博替尼錠劑(Cabometyx)與納武利尤單抗聯合使用時,≥3級肝毒性和ALT/AST濃度升高的頻率更高。
(2)、根據嚴重程度,暫停卡博替尼錠劑(Cabometyx)並以減少的劑量恢復。治療前和治療期間定期監測肝酶;當卡博替尼與納武利尤單抗聯合使用時,應考慮更頻繁的監測。對於肝酶升高,應暫時中斷卡博替尼錠劑(Cabometyx)和納武利尤單抗的治療,並考慮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
12、腎上腺功能不全
(1)、報告了接受卡博替尼錠劑(Cabometyx)與納武利尤單抗聯合治療的患者發生原發或繼發性腎上腺功能不全。在臨床試驗中,腎上腺功能不全的管理包括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暫時中斷卡博替尼和納武利尤單抗聯合治療和/或激素替代治療。
(2)、對於≥2級腎上腺功能不全,根據臨床徵兆開始對症治療,包括激素替代治療。暫停卡博替尼(Cabometyx)和/或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並根據嚴重程度以減少的劑量恢復卡博替尼(Cabometyx)。
13、甲狀腺功能障礙
(1)、報告了接受卡博替尼錠劑(Cabometyx)治療的患者發生甲狀腺功能障礙,主要是甲狀腺功能減退。
(2)、在開始卡博替尼(Cabometyx)治療前評估患者的甲狀腺功能障礙徵兆;治療期間監測甲狀腺功能障礙的徵兆和症狀,並根據臨床徵兆進行管理。
14、低鈣血症
(1)、報告了接受卡博替尼治療的患者發生低鈣血症。
(2)、監測血清鈣水平,必要時補充鈣。暫停卡博替尼治療,根據低鈣血症恢復情況以減少的劑量恢復或永久停藥。
15、胎兒/新生兒發病率和死亡率
(1)、可能對胎兒造成傷害;在動物中具有胚胎毒性、胎兒毒性和致畸性。
(2)、應告知有生育潛力的女性在用藥期間及停藥後4個月內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果在懷孕期間使用或患者懷孕,應告知其潛在的胎兒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