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西地平的用法用量必須嚴格遵守醫囑,並在專業醫師指導下使用。請勿自行調整劑量或停藥。正確用藥有助於維持穩定的血中濃度,最大程度地提高療效,同時降低不良反應風險。
成人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的劑量
口服,每次100 mg,每日一次,可與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治療持續時間
持續治療直至疾病惡化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對於未出現疾病惡化或不可接受毒性的患者,應持續治療至少6個月以觀察臨床反應。
使用說明
應根據FDA批准的檢測方法在血液或骨髓中檢測到異檸檬酸脫氫酶2(IDH2)突變來選擇患者。
腎功能不全患者的劑量調整
無可用資料。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劑量調整
無可用資料。
治療期間肝毒性的處理
膽紅素升高超過正常上限(ULN)3倍且持續2週或以上(無轉氨酶升高或其他肝臟疾病):
將劑量減至50 mg/日。
如果膽紅素升高降至低於2倍ULN,可恢復至100 mg/日治療。
不良反應與劑量調整
分化綜合徵
如果懷疑出現分化綜合徵,應給予全身性糖皮質激素治療並啟動血流動力學監測。
如果出現需要插管或呼吸器支持的嚴重肺部症狀,和/或在糖皮質激素治療開始後腎功能不全持續超過48小時,應暫停治療。
當症狀改善至2級或以下時可恢復治療。
非感染性白血球增多(白血球計數>30 × 10⁹/L)
根據所在機構的標準指南給予羥基脲。
如果羥基脲治療後白血球增多未改善,應停用恩西地平;一旦白血球數降至<30 × 10⁹/L,以100 mg/日的劑量恢復治療。
其他治療相關的3級或以上毒性(如腫瘤溶解症候群):
暫停治療,直到毒性降至2級或以下。
以50 mg/日的劑量恢復治療;如果毒性降至1級或以下,劑量可增至100 mg/日。
若再次出現3級或以上毒性,應停止治療。
注意事項
接受恩西地平治療的患者可能出現分化綜合徵,如不及時處理可能致命。症狀可能包括發燒、呼吸困難、急性呼吸窘迫、肺部浸潤、胸膜或心包膜積液、體重快速增加或週邊水腫、淋巴結腫大、骨痛、肝臟、腎臟或多重器官功能障礙。若懷疑出現分化綜合徵,應立即開始進行糖皮質激素治療並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直到症狀消退。









